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國旗圖示 繁體中文(臺灣)


  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消息管理 
人事室-函轉教育部有關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 條、第8條修正條文說明
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


相關檔案

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D號.pdf
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、第五條、第八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.pdf


發布時間: 2026-03-04 13:50:31
發布單位: 明仁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360 苗栗市福麗里電台10號 / 聯絡電話:037-321261 傳真電話:037-352712 Copyright © 2020 苗栗縣立明仁國中. All Rights Reserved.
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4-22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