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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-轉知教育部研編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」,請詳閱並遵守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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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基於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及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等規定,研編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」,針對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(或成年)學生互動時有違專業倫理部分加以規範,並提供案例說明及指引,請同仁詳加閱讀並遵循。


相關檔案

府教務字第1140038316號.PDF
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.pdf


發布時間: 2025-06-12 16:07:08
發布單位: 明仁國中人事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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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5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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